峨眉山市中医医院食堂改造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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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9-21 15:44作者: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食堂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峨眉山市中医医院食堂改造项目

2.比选人: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3.项目情况:对医院食堂进行改造

二、资金预算

1.资金预算:资金预算为4万元,超过该预算的报价无效。

2.本项目为自筹资金。

3.本次报价为参选人比选时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等,并非最终结算价,参选人中标后最终结算价以财评为准。

项目内容(项目清单见附件1

四、比选资质要求

(一)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比选文件一般由下列材料组成(部分表格样式见附件2),复印件须加盖比选人公章,所有材料须按序装订成册:

(1)单位简介(包括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施工能力等);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比选承诺;

5报价一览表;

(6)其他认为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2.比选文件的份数及密封

比选文件应提供一式2份(其中正体1份,副本1份),相关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比选文件应用档案袋密封,密封条上加盖公章。

(二)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五、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建筑三级及以上相关资质

六、确定中标的原则

符合相关规格及技术参数、资质要求(不低于三家),以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七、施工要求

     维修改造期间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营,确保无安全故事发生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比选文件于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官网获取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9269:20(北京时间)

十、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比选人恕不接收。

十一、时间、地点20239269:30(北京时间)峨眉山市中医医院行政4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3-556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