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及配送公司:
根据临床诊疗工作的实际需求,现对我院2024年9月新药引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药引进原则
1.申报新药应属于“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挂网品种。
2.申报新药应属于《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最新版)》报销范围,申报资料中应标注相应国家医保编码。
3.申报新药应以取得一致性评价的药物以及国家集采药品、国家谈判品种为优先。
4.所申报的新药需在附件7《峨眉山市中医医院新引进药品目录(2024年9月)》内,不接收目录以外的新药资料。
二、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请按《新药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1)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地填写申报相关资料并加盖公司鲜章,否则将按无效资料处理。
2.各药品生产厂(商)不得直接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3.请申报单位注意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所有内容应按模板格式填写完整,申报资料一旦上交不再接受更改。
凡填写错误、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范者,将视为无效申报。
4.申报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4日五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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