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牙片机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374
发表时间:2024-02-26 15:21作者: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牙片机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名称峨眉山市中医医院牙片机房建设项目,位置定于核磁共振室旁,项目业主为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控制价8万元,招标人为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

2. 招标项目内容、评标方式及要求

2.1招标项目内容:图纸、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2施工期限:中标后36天内完成。

2.3最高投标限价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以及法人和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

4.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4.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2 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 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供应商本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带建安B证)。

4.5防护玻璃板(或称铅玻璃)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4.6该项目主要防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玻璃板、铅板)须取得2019年以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依据《X射线防护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GBZ/T147-2002)》出具的检测报告。

5.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60%,经财评中心审定后付至结算价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6.评标方式

6.1本次遴选原则为同等要求下,最低价中选。商家秘密报价,现场查验比较,当面公布中选商家。若出现相同报价,则用抓阄方式确定中选商家。

6.2现场拆封投标资料。

6.3在医院纪律监督员监督下公开商家报价,低价中选。

7. 开标时间、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4年3月01日10:30

7.2 开标地点:峨眉山市胜利镇名山路东段中医街1号4楼会议室

7.3 投标人必须将公司资质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表密封在信封内。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地 址:峨眉山市胜利镇名山路东段中医街1号

邮 编:614200

联系人:潘老师

电   话:0833-5566622